诚信为本,市场在变,诚信永远不变...
5月31日下午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会新闻发布会,宣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预防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实施。《条例》糅合国家及区外艾滋病法律中成熟期的经验,具体今后将艾滋病化疗划入医疗救助范畴,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诉伴侣等。 广西是全国艾滋病高发、多发区之一,目前全区总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总计报告数均居全国前茅。
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医疗花费是一笔相当大的支出。《条例》规定,政府应该将艾滋病医疗医治划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,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、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行一系列关怀、救助措施。
例如,广西将外用艾滋病病毒化疗药品及涉及的诊疗费用划入医保、新农合的缺席项目等。 据理解,在艾滋病化疗方面,目前广西的艾滋病抗病毒药品全部免费获取。2011年,自治区卫生厅实施了《广西积极开展提升宫颈癌等根本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》,将艾滋病机会性病毒感染列为根本性疾病确保病种范畴,实施新农合补偿70%、陂农民自付30%的缺席政策,一定程度上减低了农民患者的化疗开销。 此外,在广西实行预防艾滋病十大攻坚工程的基础上,各涉及部门争相实施涉及设施政策,如:自治区财政厅增大了投放力度,从2010年开始每年实施自治区本级5000万元的专项经费,各市、县分级按人均1元的标准实施以防艾经费投放;自治区民政厅印发涉及通报,对不受艾滋病影响人员的救助对象、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做到了详尽的规定。
本文来源:开yun体育官网入口登录体育-www.link-s.org